社區基金會助推社會治理創新——全國首批試點的深圳社區基金會培育模式
項目內容
(一)項目組織建設。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層層抓落實,把社區基金會培育發展工作作為推進我市社會建設和創新社會治理的重要舉措來抓。二是成立了“社區基金會培育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由杜鵬同志任組長、余智晟、侯伊莎和凌沖同志任副組長,社會組織管理局、慈善處、社區處和市慈善會的負責人任成員,開展全市社區基金會的統籌工作。廖遠飛局長到任后也非常重視社區基金會建設,首個調研項目即率隊赴光明新區,對社區基金會工作給予了高度支持。三是在市民政局的指導下以“大手拉小手”的形式開展全市社區基金會的培育、孵化、規范與監管工作。
(二)強化頂層設計,為推動發展社區基金會提供政策支撐。配合市民政局在國內率先制定出臺《深圳市社區基金會培育發展工作暫行辦法》、《深圳市社區基金會培育發展指導手冊》、《深圳市慈善會社區冠名基金管理辦法》等文件,圍繞社區基金會的發起設立、治理結構、定位和業務范圍、管理運營、支持和保障政策等作出了系統的制度安排,為推動發展社區基金會提供了政策規章支撐,為探索中國特色的社區基金會管理制度奠定了歷史地位。
(三)創新登記管理,讓社區基金會便捷獲得合法身份。 在民政部領導和國家民管局的大力支持下,探索創設社區基金會類別,并適當降低原始資金最低額度的門檻,規定募集100萬元原始基金即可登記成立社區基金會;對于未達到社區基金會法人登記條件的,還規定可在市、區兩級慈善會或各類公益慈善基金會設立社區冠名基金;同時鼓勵大型地產開發商、物業管理單位根據企業戰略慈善規劃設立社區基金會或社區冠名基金。
(四)抓住“三個重點”,助推社區治理實現從“政府一元治理”向“多元共治”的新變革。緊緊抓住社區扶貧濟困、社區公共服務、社區公益事業等三個領域的重點工作,通過構建和依托社區基金會,以非公募的方式在本社區范圍籌集資金、匯聚力量,為熱衷于社區事務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市民提供參與平臺。
(五)同步加強監管,強化社區基金會規范化建設和能力建設。一是列入市社會組織管理局的年檢體系;二是引入第三方資金托管監管服務;三是開展分類分層次的專業培訓及技術支持,提供咨詢、專家督導、課題研究、教材范本、人才培育、聯合勸募等專項支持行動以提高社區基金會的專業化運營水平。
(六)加強理論研究和宣傳,提升社區基金會的社會認知度、參與度。一是定期在社區家園網、微信等平臺公示運作狀況,接受社會監督。二是借力專家學者開展課題研究或實務督導,在國際、國內相關主題交流活動中推廣試點成果,提高社會影響力。2014年承接的“中國社會組織建設與管理”理論研究部級課題“社區基金會培育與運作模式”,成果獲得民政部課題結項鑒定結果二等獎;2014年組織民政部社區基金會專家組成員承接光明新區社區基金會三年戰略規劃課題,為社區基金會今后的發展提供專業指引和運作規范;在第三屆慈展會中召開“社區基金會助推社會治理創新”研討會,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時任深圳市委副書記戴北方同志出席發表重要講話,省市相關領導、專家學者以及社會各界人士500余人參與。三是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宣傳欄等有效載體,多形式、多角度地宣傳社區基金會試點工作,媒體報道200余次,提高了群眾對社區基金會的知曉率,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改革創新點
(一)社區治理體系的新補充。作為企業、社會組織、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社區治理和服務的新平臺,社區基金會可以使許多社會問題在社區層面以慈善、公益、自治、互助的方式解決,緩沖各種社會矛盾,構建一個政府主導、社會多元主體共同參與、互動推進的社區治理新體系。
(二)政府職能轉變的新載體。作為一種公益性的社會組織,社區基金會可以承接政府轉移的社會職能,在政府、市場和社會之間起中介、溝通、協調作用,整合不同部門的資源,進行優化組合,為社區獲得最大效益。
(三)社區公益服務的新平臺。社區基金會采用項目運作方式,可以從社區居民的實際需求出發設置多元化的社區服務項目,對個性化的服務需求做出及時回應與滿足,具有接地氣、響應快、專業性和針對性強等特點,真正做到“民有所求、我有所應”。
(四)社會保障體系的新觸角。通過動員社區成員籌集資金、整合社區資源提供慈善救助和公益服務,社區基金會在滿足社區弱勢群體福利需求、實施社區救助和社區照顧方面能夠發揮積極作用,成為社會保障體系在社區的重要補充。
(五)公益慈善發展的新方向。社區基金會“來自于社會,用之于社區”,通過吸納本地的慈善資源,設計本地的解決方案,服務本地的利益相關者,讓慈善資源更多地服務本土,讓捐贈人自主決定善款的使用,讓社區居民切身感受慈善的存在。通過資源轉換推動社區治理機制創新,克服目前社區自治組織行政化傾向以及社區居民參與不足和自治能力不足的困局,引導公益慈善發展新方向。
(六)公益資金監管的新路徑。社區基金會的資產由第三方銀行進行金融托管,托管協議對審批程序、主要權利和義務等進行了規定,保障托管銀行履行對基金會資產的安全保管和保值增值職責,實現資金募集、存儲和流通環節的風險監控和資產收益最大化。社區基金會日常運作實行項目化的管理,通過走訪調查和社區家園網等渠道收集項目,召開居民議事會、聽證會等民主決策項目,建立公示制度,降低管理運行成本,提高公益資金使用效能。
改革成效
社區基金會的培育發展歷經兩年的反復調研論證、一年多的落地實踐,始終堅持“政府推動、民間運作、社會參與、多方協作”的指導方針,取得了初步成效。深圳率先探索發展社區基金會的做法,引起了民政部及相關司局和省民政廳領導的重視,多次來深圳研討和指導,并得到了民政部竇玉沛副部長、宮蒲光副部長、顧朝曦副部長等領導的充分肯定。共接待兄弟城市前來考察調研近30批次,社區基金會的試點經驗已被北京、上海、重慶、天津等地借鑒推廣。
(一)從發揮的社會效應上來看,為創新社區治理提供新的路徑和工具。社區基金會以其創新性的社區服務理念,啟發地方政府轉變社區工作方法,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和社區參與。光明新區、龍崗區、寶安區、羅湖區等紛紛設立了“社區基金會政府專項資金”進行支持和保障。(二)社區基金會培育了社區資本,積累了社區公益資產,促進社區參與和自治。目前超過4/5的社區基金會實現新增籌款,積極策劃并組織實施符合社區需求的資助項目,24家社區基金(會)共吸引了160家企業和5000位個人出錢出力,有大的集團公司,也有依托社區成長的小型股份公司,更有社區居民的鼎力支持,捐贈資金逾6500萬元,開展公益項目近百個,覆蓋人群15萬人次。社區基金會通過項目制,引入居民議事會的評議,促進社區參與,有效解決了政府看不到、做不到的民生問題。(三)社區基金會傳播了慈善本地化和社區公益的理念,項目成效初顯獲得各方好評。深圳市作為經濟特區,經濟社會高速發展,慈善事業也走在全國的前列,但工作模式上主要體現為“輸出型慈善”,本地社區和困難群體較少從中受益。社區基金會促進慈善資源逐步向本地過渡,比如光明新區5家社區基金會成立后,用于本地的慈善資源比例由原來的13.8%提升到了39%。光明新區以“社區基金會助推社區治理創新”的業績,榮獲了民政部“2014年度中國社區治理十大創新成果”提名獎第一名。
通過一年多的社區基金會的登記和運營,既探索了破解政府在社區治理上反應不及時、社區服務資源不足、社區居民參與不夠和自治能力不強等難題,也讓社會力量和社區居民在社區治理中真正發揮主體作用,有效地助推了社區治理模式的創新。